高争民爆原“拉萨703仓库”因周边安全距离被加害,导致表部安全距离不切合民爆仓库安全要求,依照〖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有关要求,需进行整体搬迁、沉新选址新建。经报请自治区人民当局、自治区经信厅、区国资委、拉萨市人民当局核准,公司当即启动库房建设工作,选定在曲水县南木乡江村新建703总库,该项目总用地175亩,设计库存总容量2500余吨,项目投入建设资金9000余万元,于2019年3月初正式开建,2020年5月中旬实现了最终验收。
凭据区经信厅“藏经信发〔2020〕84号”文件心灵,我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南木乡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巴桑顿珠同道携带有关部门掌管人与西藏高争国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程参加了这次搬迁,在搬迁过程中,各项法式铺排的井然有序,于2020年7月8日下午3点左右顺利将原703仓库所有民用爆炸物品转移至新建703总库内,并与高争国旺公司签定拉萨703总库守卫工作和谈,同时向聂当乡派出所、南木乡派出所报备了这次转移的民用爆炸物品清单。

(将民用爆炸物品由原703仓库搬迁至新建仓库)

(将民用爆炸物品由原703仓库搬迁至新建仓库)

(将民用爆炸物品由原703仓库搬迁至新建仓库)

(将民用爆炸物品由原703仓库搬迁至新建仓库)
在启用新703总库之前,我公司已对仓库安全治理人员、生活员、安全保卫人员等各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确保了各个岗位人员切合有关司法律规要求,公司安全出产治理部门凭据要求造订了新703总库的应急预案及治理法子。

(与高争国旺签定守库和谈)

(给辖区派出所报备转移民爆物品清单)
通过这次拉萨703仓库整体搬迁,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安全出产主体责任,便于经信部门、公安部门落实民用爆炸物品贮存仓库安全监管责任,提高企业自身查隐患、补短板能力。通过搬迁启用新建尺度化仓库后,企业安全出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最大水平降低民爆物品贮存环节的安全风险,有效遏造和杜绝各类安全变乱产生,将大大提高公司民爆物品库存能力,从而急剧缓解当前的库存压力,为后续阶段向全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实时有序配送奠定坚实的基础。